邮件列表营销的注意事项(二)

发布时间:2013/12/17 15:39:13来源:佑航科技

  2.用户许可和用户信息角度
  1)并非完全基于用户许可
  自行搜索、收集和购买E-mail地址,末经用户许可发送信息是邮件列表第一禁忌。正规的邮件列表是完全基于用户许可的,即在用户注册时采用双向确认方式(Double Opt—In),这已经成为电子邮件营销领域的行业规范。
  即使是经过用户自行加入的邮件列表,随着时间的推潞及用广工作环境和个人兴趣等方面的变化,可能已经不再对邮件内容合兴趣,这时应该允许用户随时方便地退订,否则就合成为一种今用户无法忍受的邮件,与垃圾邮件一样让人讨厌。应在每封邮件的显著位置提供退订方法说明,并且保持退订系统正常运行,简化退订手续,只要通过简单回复邮件或者单击邮件中的链接即可实现完全退订。
  有些邮件列表以“自愿退出(opt—out)”方式来获取用户E-mail资源,即发送邮件未经用户实现许可,只是在邮件巾纤小退订路径,如果用户不愿意继续接收邮件,可以自己退出,否则将继续收到邮件。这种方式无论是否允许用户“自愿退出”,都带有一定的强迫性,与电子邮件营销的的许可原理有一定的距离,已经接近于垃圾邮件,因此应尽量避免。
  2)没有个人信息保护声明
  当用户需要注册才能获得网站的共种服务时,用户社会关心提交的个人信息将被如何使用。个人信息保护对用户加入邮件列表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,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的信息被出售或者与其他公司共享,—些网站对此没合引起足够的重视,通常只是在网站上设置一个“请输入E-mail地址”的订阅框,而没有给出保护个人信息的声明,这将征一定程度上影响用户加入注册的信心。
  3)过量收集用户关心的个人信息
  当需要用户提供详细个人信息时,仅仅公布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还不足以完全让用户放心地注册,除了电子邮件地址外,一些网站则可能还要求填写详细的通信地址、真实姓名、电话和职业等联系信息,甚至还会要求用户对个人兴趣、性别、收入、家庭状况及是否愿意收到向品推广邮件等做出选样,在  些要求比较高的情况下,甚至要求用户填写身份证号码。但很明显的是,要求用户公开个人信息越多,或者是用户关注程度越高的信息,参与的用户将越少。为了获得必要的用户数量,同时又获取有价值的用户信息,需要对信息量和信息受关注程度进行权衡,尽可能降低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程度,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信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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